第二百零三章岂因祸福趋避之(2/5)
,让他的脊背直了起来。
“王爷大胸怀,我张彩倒是蝇营狗苟狗了。我果然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。苟利国家生死以,我又岂能在乎名声?就为王爷开此先河……”
“不,义父……”
张彩端起酒杯说道。
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趋避之!这句话如同一道长矛一样,破开了刚才眼前的所有障碍,霍祸福不顾了一点点名声,又算得了什么呢?
如果真对这个国家有用,真对这个国家的黎明百姓有用,自己的祸福和名声尽管拿去,这不就是自己读圣贤书所追求的极致目标吗?
而且刚才也拍到了安小山真正的目的,他这个干儿子,不过是前进买马骨而已。
不对,这个词用的不对,但大概是这个意思。
正义需要不择手段。
刚才这是给那些有志难伸而又有能力的人选择了一条路,虽然有点不要脸,但正因为把最后的脸面都抛弃了,才能不择手段去实现自己心中那正义的目标。
这是一个抽筋剥皮的选择,总有第一个人才有后来者。
义父就义父吧。认了安小山做义父,虽然有点不要脸,但是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定北王这张虎皮。
别人不要脸是为了荣华富贵,而刚才这种放下脸面却是为了心中的正义和自己的理想抱负。
安小山从大牢里面出来,所有人就都知道,张彩这个人惹不起了,甭管他是不是要脸,但是安小山认一下这个干儿子,谁要是再对付他就是在对付定北王了。
当然随着张彩任安小山做义父这件事一起流传的,还有安小山劝说张彩的那句话。
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趋避之!
这句话对于读书人可谓是振聋发聩。他们心中有这种想法,有这种向往,甚至有这种志向,但却说不出这种话来。
很多人在私下喝酒谈论安小山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奇怪,他总能说自己心中之所想。
所有人都知道张彩死不了了。
按照正规流程,永春驸马和永春公主两个人都是皇亲国戚,这家案子如果审问困难重重。
可是现在证据确凿,已经是铁案。
这件案子的第一个后